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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法治观念,做一个自觉守法的好少年 ——记康外实中法制讲座

发布时间:

2019

12/09

发布者:

      2019年12月6日下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的王晓岚检察官(兼任我校法制副校长)给全校同学开设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讲座。

      首先,王检察官向同学们简单介绍了检察官的工作内容,告诉大家检察官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海是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发源地。1986年6月,全国首个少年起诉组在长宁区检察院诞生。

      接着,王检察官用丰富的案例解释了未成年人的法定责任年龄,包括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希望同学们对此有清晰的认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

      然后,王检察官号召同学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他用丰富的案例和风趣的语言重点介绍了如何预防性侵犯及校园欺凌。通过他的讲解,同学们了解到性侵犯除了行为上的,也包括语言上和视觉上的性侵犯。提出日常生活需要注意的要点,如不去KTV、酒吧、网吧等场所,按时上下学并尽量结伴而行,不随便接受他人的食物、饮品等。同学们还了解到校园欺凌包含身体欺凌、言语欺凌、关系欺凌、财物欺凌、性欺凌和网络欺凌,并讲述了一些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打开方式。

      最后,王检察官告诫同学们,在青春期这个学习成长的黄金期,不要沉迷网络,不要因爱好而上当受骗,不要因冲动实施暴力,不然悔恨终生。

      时间匆匆而过,同学们还沉浸在王晓岚检察官的普法讲座中,听得深思自己的言行中存在的风险。通过这堂课的学习,同学们增强了敬法守法意识,并认识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学生记者:八5 朱睿

 

 


上海市康健外国语实验中学

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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