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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康健外国语实验中学校服穿着制度

发布时间:

2026

06/04

发布者: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落实本市中小学校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徐汇区教育局《徐汇区教育系统校服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我校校服穿着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原则

 

1. 自愿穿着原则。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完全基于自愿,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穿着校服。学校应尊重家长和学生的选择,对未穿着校服的学生不得歧视、区别对待或施加任何不利影响。

 

2. 公平平等原则。所有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平等的尊重与对待,无论是否穿着校服,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接受评优表彰、参与学校集体生活的权利均不受影响。

 

3. 育人导向原则。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增强集体意识、展现学生精神风貌的载体,学校通过正面引导和校园文化建设鼓励学生在适宜场合穿着校服,但不得以管理为名设置不当门槛。

 

 二、穿着管理基本要求

 

1. 鼓励但不强制。学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集体活动、重大仪式等场合穿着校服,但学生可根据天气、个人习惯、家庭经济状况等自主决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应通过补助、免费借用等方式予以帮助,不得因未穿着校服而施加压力。

 

2. 季节性调整。学校应根据季节变化和实际天气情况,合理设定校服穿着建议。在极端天气(高温、严寒、暴雨、大雪等)或传染病高发期,应允许学生穿着自备舒适、适宜的服装,不得强制穿着校服。

 

3. 特殊情况照顾。对因身体原因、皮肤过敏、宗教信仰、民族习惯等不适宜穿着校服的学生,经家长书面说明,学校应予豁免,并做好档案记录。

 

 三、禁止性规定

 

为切实保障学生权益,避免校服管理与各类评价、入学、活动参与等不当挂钩,学校严格禁止以下行为:

 

1. 禁止将校服与入校挂钩。任何教师、安保人员、管理人员不得以未穿着校服为由拒绝学生进入校园、进入教室、参加课堂教学或考试。校门管理、晨检、考勤等环节不得将校服作为准入条件。

 

2. 禁止将校服与评优评先挂钩。学生评优、评奖、评选班干部、入团等各类评价活动中,不得将是否穿着校服作为评选条件、加分项或否决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应基于真实表现,与着装无关。

 

3. 禁止将校服与参加集体活动挂钩。学校组织的运动会、艺术节、社会实践、校外活动、升旗仪式、班会等所有集体活动,不得以未穿着校服为由限制或变相限制学生参加。确有统一着装要求的,应提前提供校服或替代方案(如借穿、统一标识贴等),确保未购买校服的学生能平等参与。

 

4. 禁止以仪容仪表检查为由处罚未穿校服的学生。学校日常行为规范检查、仪容仪表检查不得将校服穿着作为扣分、通报批评、约谈家长、责令回家更换等处罚的依据。仪容仪表检查应聚焦于卫生、安全、得体等基本要求,不得将未穿着校服认定为“不整洁”或“违规”。

 

5. 禁止设置最低订购数量或变相捆绑销售。在校服征订、发放、补订过程中,不得暗示或要求家长必须订购全套或多套校服。允许家长按需单件购买,且不得因订购数量少而区别对待学生。

 

6. 禁止以“校园文化”“团队形象”等为由强制穿着。任何部门、年级、班级不得自行制定比学校制度更严格的穿着要求,不得以“班级统一”“年级形象”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穿着校服。

 

 四、校服征订与发放中的自愿保障

 

1. 征订环节充分告知。每学年校服征订前,学校须通过《校服征订告家长书》明确告知:校服穿着完全自愿,不购买校服不影响学生入学、在校学习、参加活动及评优评奖。回执单中应设置“自愿购买”与“不购买”两个明确选项,不得预设勾选或模糊表述。

 

2. 不购买学生的后续保障。对未购买校服的学生,学校应做好登记,并告知其参加需统一着装的集体活动时,学校将提供借用校服、发放临时活动标识贴等替代方案,确保其平等参与。

 

3. 补订与增订自由。学生后续需要补订、增订校服的,学校应提供便捷渠道,不得设置最低起订量,不得收取额外手续费或快递费。供应商应统一配送至学校,由学校验收后发放给学生。

 

 五、监督与问责

 

1. 公开制度。本制度及学校校服管理相关文件应通过校园网、公示栏、家长群等线上线下方式同步公开,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 投诉处理。学生、家长如发现教师或管理人员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可向学校党政办(电话:54181432)或校长室(电话:54182597)反映。学校应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并答复。

 

3.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擅自设置穿着门槛、限制未穿校服学生权利的教职员工,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报请上级部门依规处理。

 

4. 年度评估。学校每年应结合家长满意度调查,对校服穿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针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

 

 

上海市康健外国语实验中学 

2026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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